<天津市无人机应用协会综合训飞基地管理制度>
栏目: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3
天津市无人机应用协会综合训飞基地现不定期对外开放,为便于场地安全管理,现对外公布基地管理制度,请社会各界参与者认真阅读以下说明文件,积极参与的同时请严格遵守使用规范章程,确保全体飞行人员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如有违规后果自负。《天津市无人机应用协会综合训

天津市无人机应用协会综合训飞基地现不定期对外开放,为便于场地安全管理,现对外公布基地管理制度,请社会各界参与者认真阅读以下说明文件,积极参与的同时请严格遵守使用规范章程,确保全体飞行人员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如有违规后果自负。


《天津市无人机应用协会综合训飞基地管理制度》

为更好推动飞行活动安全有序的发展,避免重大伤害事故发生,所有参加飞行活动的人员须自觉遵守管理制度。

1,天津市无人机应用协会综合训飞基地是经中部战空航管部门批准的合法飞行区域,为保障日后飞行区域长期有效,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到该区域进行飞行活动,否则按照“黑飞”处理,电磁干扰击落飞行器,黑飞者并担负法律责任。

2,根据中部战空航管部门要求,同时方便日后飞行活动的开展,每次参加飞行活动的人员,需按要求进行登记,飞行前均须向协会实名报备,由协会统一管理进行中部战空航管处报备及天津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备案。

3,进入场地的人员必须遵守场地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安全有序的进行准备,飞行。

4,飞行器操纵手准备飞行时,其他人员在安全区或安全线内观看等候,不得进入飞行区域,如擅自进入飞行区域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5,飞行器的调试应在指定准备区域进行,不得擅自在飞场安全线内随意起动飞机,如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6,飞行器操纵手放飞前应熟悉场地环境,避开高压线和高大建筑物,确认气象条件,风速,风向等。

7,飞行器操纵手放飞时应在指定空域安全飞行,严格禁止飞入人群和生活区域上空;如发现不按指定空域飞行的,管理人员责权停止飞行,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8,飞行器操纵手飞行时,不得作出带有危险刺激和不安全的飞行动作,如有发现,管理人员责权停止飞行,并驱逐出场,并通知驻地公安,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9,飞行器操纵手飞行时,不得将飞行器交给不会操控飞行器的人进行操控,如有发现,管理人员责权停止飞行。

10,本空域以低慢小电动飞行器为主,严格禁止大型油动飞行器、涡喷飞行器、私自改造的大功率放大器及远航FPV设备飞行,飞行高度限高80米。

    

                          天津市无人机应用协会






<天津市无人机应用协会综合训飞基地管理制度>(图1)

<天津市无人机应用协会综合训飞基地管理制度>(图2)

<天津市无人机应用协会综合训飞基地管理制度>(图3)

<天津市无人机应用协会综合训飞基地管理制度>(图4)




<天津市无人机应用协会综合训飞基地管理制度>(图5)

<天津市无人机应用协会综合训飞基地管理制度>(图6)

<天津市无人机应用协会综合训飞基地管理制度>(图7)

<天津市无人机应用协会综合训飞基地管理制度>(图8)




<天津市无人机应用协会综合训飞基地管理制度>(图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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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无协宣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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