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净空限制区内,养殖鸽子等鸟类必须进行圈养并禁止放飞。
二、信鸽协会要做好协会会员、公棚、俱乐部等的组织管理工作,监督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飞行安全。
三、在净空限制区内,禁止升放无人机、风筝、气球、孔明灯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体。
四、净空限制区内,对违反规定放飞鸟类动物的行为,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城市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从事放养鸽子等影响飞行安全的行为进行隐患排查。
五、各级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和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等,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1日